欢迎光临青岛市现代乡村振兴研究院 0532-88889889网站!
青岛市现代乡村振兴研究院 0532-88889889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发布时间:2020-02-10

一、培训任务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培训方案。

二、培训内容

(一)生产经营型培训。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二)职业技能型培训。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

(三)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组织实施

为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严格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成立由联合社社长任组长,经理等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项目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六项制度:

一是台账制度。培训台账写明每期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及培训教师。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有培训负责人和学员签字。培训台帐一式两份分别存县项目办和培训机构。

二是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制定的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使用和拨付培训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季度报告制度。新型农民培训实行培训计划、进展季报告制度,在每季度初和季度末负责人向机构办公室上报季度培训计划和进展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机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农委。

四是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项目月检查制度和验收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班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训结束后,向县农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创新工作机制

将新型农民培训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育及粮食高产创建、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积极探索提高农民培训质量的新途径,在培训方式方法和培训教材方面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寻求新突破,推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培训新模式。

(四)做好总结

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按时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青岛市现代乡村振兴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