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一) 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
(二) 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中成效突出的人员;
(三) 在带领、指导、服务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的人员。
2、申请新型职业农民的程序:
(一) 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本人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领取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向镇人民政府申报;
(二) 核实: 镇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农民进行资格核实,核实时应当征求村(居)民委员会意见,核实确认后报所在地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 认定:
新农培训
2020-02-10
一、培训任务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培训方案。
二、培训内容
(一)生产经营型培训。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二)职业技能型培训。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
(三)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组织实施
为保证
新农培训
20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