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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少未来公益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4-11-06

山东省青少未来公益基金会是在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慈善公益组织。基金会以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为宗旨,致力于通过资助、服务和倡导,为青少年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特别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群体,以无偿捐赠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医、助学资助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助力其健康成长。

青少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为青少年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基金会秉持公开透明的捐赠原则,设计了一系列程序,确保捐赠路径的清晰与透明。

青少基金会的特色项目包括“蓝书包”公益,通过捐赠文具和组织交流活动,激发偏远山区孩子的学习热情;“玖玖公益”形象大使,通过招募和培养公益形象大使,扩大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涓流”计划,专注于为青少年疾病患者筹集善款与关爱,传递社会温暖;“向日葵”基金,专注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援助与教育资源;“四叶草”奖励计划,表彰在青少年发展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及团体,激励更多人投身青少年公益事业。

青少基金会凭借科学的管理和高效的运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公益项目,积极与地方政府、学校、企业及其他慈善机构等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青少年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

基金会使命:关爱成长、护佑未来

基金会愿景:向阳而生、向善同行

基金会理念:公益---持炬而行:温暖自己、照亮他人

基金会服务:诚信、专业、公开、开放

基金会文化:平等、包容、互助、快乐、公益、共益

基金会业务范围:面向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群体,以无偿捐赠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医、助学资助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

一、捐赠抵税相关规定

公益捐赠发票可抵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联系方式

山东省青少未来公益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70000MJD6787705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山东头路盛和大厦2号楼203

电   话:  18853201717

邮   箱:  qsforg@126.com

官   网:www.qsf.org.cn

三、捐赠账户开户行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账   号:  6901007880100000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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